發布時間:2021-03-16 熱度:
一、背景依據
疫情爆發以來,北京市積極探索,鼓勵企業之間開展共享用工,進行用工余缺調劑合作,這一模式對解決用工余缺矛盾、提升人力資源配置效率和穩就業發揮了積極作用。同時,為加強對共享用工的指導和服務,促進共享用工有序開展,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相關要求,我們明確共享用工模式為企業之間的借調行為,在不改變勞動者與員工富余企業(以下稱原企業)勞動關系的前提下,對原企業和缺工企業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進行了明確,并對保障勞動者的工資報酬、社會保險等權益提出了明確的要求。這一系列工作,有力推動共享用工有序發展,有效保障北京疫情防控工作和經濟社會發展。
隨著形勢發展,為進一步規范共享用工行為,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《關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導和服務的通知》(人社廳發〔2020〕98號),結合北京實際,經過深入調研,我們圍繞共享用工工作中涉及的勞動者、原企業、缺工企業等主體的權利義務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服務指導,擬制了《北京市共享用工指導和服務指引》(以下簡稱《指引》)?!吨敢贩謩e明確了勞動者、原企業、缺工企業三方主體的權利和義務,有效保障各方權益。同時,從協商協議階段、共享用工階段、用工結束階段及共享用工全過程明確各主體工作,指導各方依法依規開展工作,切實維護首都勞動關系和諧穩定。
二、起草過程
在充分總結分析共享用工工作的基礎上,我們多次開展深入細致的調研,全面了解共享用工開展情況、各方看法,廣泛征求勞動者、企業及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意見,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相關要求,結合北京工作實際,制定了《北京市共享用工指導和服務指引》(以下簡稱《指引》)。
三、主要內容
《指引》共四項。前三項分別明確了勞動者、原企業、缺工企業三方主體的權利和義務,對勞動關系、工傷認定及補償等容易產生爭議的問題進行了明確,對共享用工工作程序進行了梳理,使各方充分了解各自權利和義務。第四項明確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服務、指導、爭議處理及執法等方面的要求,為規范服務提供遵循。
四、適用范圍
《指引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開展共享用工的用人單位及勞動者、本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。
轉自:北京人力社保局官網